前不久,国度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结合发出《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范畴的施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范畴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
那么,这一政策能否给物流业带来本质性利好?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讨所所长王先庆以为,“思想观念的滞后,部门利益的障碍,物流业开展环境的影响,这些都一定水平上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要真正完成民间资本推进物流业大开展,道路还很漫长。”
民营物亟待政府引导和扶持
所谓民间资本,目前经济学界尚无统一定义,它是相关于国有资本而言的,是控制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方式的一切私人资本的统称。
从目前状况看,无论是民营物流企业的开展,还是民资投资物流范畴,都处于一种“身体羸弱”的境况,亟待政府引导和扶持。
从民营物流企业本身开展来讲,范围小、实力弱是相当一局部民营企业的共同特征。据理解,我国多数民营物流企业还处于传统的运输和仓储阶段,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的垄断场面使物流运输费用居高不下,加之仓储土地运用权的高本钱,限制了多数民营企业的开展。
“不过,物流是国度整个流通体系的中心组成局部,市场经济要真正开展起来,就必需依托民营经济。过去我们的铁路、航空主要都是国有,只要少量的公路运输是民营资本。这样我们的物流体系由于资本构造不合理,效率就相当低,跟我们国度的经济十分不匹配。所以,必需使民间资本控股、投资的物流企业真正开展起来,如鼓舞民间资本投资海运、铁路、航空等范畴,这样才干真正使物流业做大做强。”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讨所所长、广州市商贸流通现代化重点研讨基地主任王先庆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讨院副院长荆林波对此也表示,客观上目前物流业的开展成了国民经济的一个短板,总体物流费用较高,物流效率较低。亟须鼎力推进物流产业的开展壮大、转型晋级,而这些都离不开民资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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