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海市交通委依托上海航空托运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工作平台,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着力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航运领域扩大开放。在交通运输部支持下,设立外资控股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的操作细则已明确,已有三家外商独资船舶管理公司落户自贸试验区。推动航运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上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相关内容纳入2014版负面清单。
二是深化自贸试验区航运政策创新。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适用启运地口岸拓展至8个,并突破特定运输企业、特定运输工具的限制,满足相关标准的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均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深化研究启动,将着力于解决船舶注册成本高、登记流程复杂等问题。
三是促进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已获交通部立项批复,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国际海上人命救助亚太中心完成在沪注册手续,亚洲船级社协会常设秘书处、中国贸促会上海海损理算中心也正在办理落沪程序。天安、华泰保险公司相继在沪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上海航空货运保险协会首个协会条款出台。
四是继续优化航运集疏运体系。浦东机场第四跑道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第五跑道工可报告获批,第三跑道空域容量得到提升。浦东机场货邮中转集拼业务增开“香港—上海—德国”航线,业务辐射范围逐步拓展。太仓港替代外高桥承接长江上游地区外贸集装箱中转洋山港业务,释放了外高桥港泊位资源。洋山港实现大型船舶夜间“套泊”,通航功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平申线、长湖申线、大芦线(老港书院段)、赵家沟东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获批,大芦线(大治河段)初步设计获批,杭申线部分工程已完工。
下阶段,市交通委将继续围绕今年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点,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航运扩大开放政策落地,完善国际船舶登记、中资外籍船舶沿海捎带等创新政策,促进航运衍生品交易业务发展。同时也将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水水中转业务开展,进一步优化航运集疏运体系,促进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集聚,逐步提升资源配置能力。 |